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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如何变更

更新时间: 2022-11-09 18:04:13 0人浏览
离婚协议书如何变更
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根据不同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意变更;
2、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生效并已经在机关备案的,不能随意变更。但是,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向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申请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
3、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生效的,不能再更改。但是若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变更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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