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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11-09 17:38:12 0人浏览
婚前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办
律师解答
婚前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有证据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如果另一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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