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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要交钱吗

更新时间: 2022-11-08 18:47:44 0人浏览
立案后要交钱吗
律师解答
案件被立案后,不一定需要交钱。
诉讼案件分为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其中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协议交钱,但是刑事案件立案是不需要交钱的。因为刑事诉讼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由国家进行保障。
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立案后需要缴纳的是诉讼费。
一般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百元。
民事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民事非财产案件中,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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