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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后有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 2023-09-26 10:45:36 0人浏览
起诉离婚后有什么手续
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后就将进入审判程序,主要有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一、审理前的准备
1、协商举证期限,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2、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3、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
二、调解
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达成调解协议结案;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由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三、开庭审理
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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