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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的载体的显著位置应标注哪些信息

更新时间: 2022-10-28 18:19:40 0人浏览
国家秘密的载体的显著位置应标注哪些信息
律师解答
国家秘密的载体的显著位置标注应标注“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密级★解密条件”。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标注在封面左上角或者标题下方的显著位置。
法律依据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国家秘密一经确定,应当同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在纸介质和电子文件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的,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标注在封面左上角或者标题下方的显著位置。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国家秘密载体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国家秘密标志,应当标注在壳体及封面、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国家秘密标志应当与载体不可分离,明显并易于识别。无法作出或者不宜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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