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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怎么离

更新时间: 2023-05-30 10:47:41 0人浏览
起诉离婚怎么离
律师解答
离婚诉讼的流程是: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
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诉讼请求,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请求法院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和请求法院分割财产等;
3、写事实与理由,写明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
4、证据材料和来源;
5、手写签名和日期。
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有: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结婚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或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证据。
二、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对符合起诉的案件七日内进行立案并发出立案通知书;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四、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五、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再回家等通知。
六、法院进行庭前调解,双方都同意离婚或双方调解和好不离婚的,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结案,双方签字调解书生效。
七、法院开庭审理,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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