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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如何处

更新时间: 2022-10-18 16:00:13 0人浏览
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如何处
律师解答
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处理是: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财产的所有人。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时,应当经原批准冻结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协助办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七条
对冻结的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财产的所有人。
第二百四十六条
对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
权利人书面申请出售被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其他权利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出售或者变现,所得价款应当继续冻结在其对应的银行账户中;没有对应的银行账户的,所得价款由公安机关在银行指定专门账户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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