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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情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10-18 16:00:37 0人浏览
规定情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解答
规定情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2、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行政诉讼;
3、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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