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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诉讼费的退还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2-10-12 14:57:11 0人浏览
撤诉诉讼费的退还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撤诉诉讼费的退还标准是:按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收取诉讼费的,退回一半的诉讼费。按简易程序收取诉讼费的,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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