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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察院带走是带去什么地方呢

更新时间: 2022-10-12 15:00:42 0人浏览
被检察院带走是带去什么地方呢
律师解答
被检察院带走,带去的地方是检察院。对刑事案件的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决定立案、逮捕的,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审查;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拟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的,在履行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后,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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