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建筑工程>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时间为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时间为

更新时间: 2022-09-23 18:13:22 0人浏览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时间为
律师解答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15年3月1日。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根据《政府采购法》,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