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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原件丢了,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

更新时间: 2022-09-19 11:07:06 0人浏览
借条原件丢了,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吗
律师解答
借条的原件丢了,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要有其他材料来加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提供复印件的当事人提供原件印证或提供原件线索,经查确有其原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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