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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50年的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9-19 11:12:26 0人浏览
土地使用权出让50年的有哪些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出让50年的有:工业用地、教育用地、科技用地、文化用地、卫生用地、体育用地、仓储用地、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具体年限以出让合同的约定为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获得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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