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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在合同中要求竣工结算再下浮10%,投标人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09-19 11:12:34 0人浏览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在合同中要求竣工结算再下浮10%,投标人怎么办
律师解答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在合同中要求竣工结算再下浮10%,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因此拒签工程合同的投标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投标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双方应当依约履行,不得随意违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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