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征地补偿>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要求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要求

更新时间: 2022-09-19 11:54:05 0人浏览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有何要求
律师解答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要求有: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