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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拖延验收是否可以

更新时间: 2022-09-08 14:14:48 0人浏览
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拖延验收是否可以
律师解答
工程竣工验收,发包人拖延验收可以,但是应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起算利息;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算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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