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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救济途径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9-08 14:16:56 0人浏览
行政处罚救济途径有哪些
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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