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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部分承租部分自建拆迁时应该如何去补偿

更新时间: 2022-09-08 14:18:36 0人浏览
厂房部分承租部分自建拆迁时应该如何去补偿
律师解答
厂房部分承租部分自建拆迁时应该补偿替代厂房的租金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地上物即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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