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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9-05 14:36:30 0人浏览
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解答
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有:
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3、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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