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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可否规避公司债务连带责任

更新时间: 2022-08-23 16:39:26 0人浏览
一人有限公司可否规避公司债务连带责任
律师解答
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规避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外债务发生时,债权人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合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人公司股东需要证明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没有混合,则股东可以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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