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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保存病历的最低期限

更新时间: 2022-08-11 14:11:32 0人浏览
医疗机构保存病历的最低期限
律师解答
医疗机构保存病历的最低期限: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由患者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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