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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及电话录音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吗

更新时间: 2022-08-11 14:13:49 0人浏览
手机短信及电话录音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吗
律师解答
手机短信及电话录音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但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手机短信及电话录音分别属于电子数据证据和视听资料证据。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收集的,且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那么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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