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公司企业> 股东能否以出资期限未到为由

股东能否以出资期限未到为由

更新时间: 2022-08-11 14:15:31 0人浏览
股东能否以出资期限未到为由
律师解答
股东不能以出资期限未到为由不对公司缴纳出资。我国法律规定的出资期限只是一个最迟的时间,股东如果一直要等到承诺的期间届满才缴纳出资的话,公司可能就会经营不起来,变的负债累累,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