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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法院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更新时间: 2022-08-11 14:16:04 0人浏览
民法典法院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律师解答
民法典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规定:同居的当事人双方没有配偶的,解除同居关系无须前往法院办理,可以自行解除。涉及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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