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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标准和起算时间

更新时间: 2022-07-29 18:55:38 0人浏览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标准和起算时间
律师解答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标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起算利息;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算利息;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起算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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