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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家用轿车用于出租未事先告知保险公司要赔吗

更新时间: 2022-07-21 12:26:41 0人浏览
出借家用轿车用于出租未事先告知保险公司要赔吗
律师解答
出借家用轿车用于出租,且未事先告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因其属于改变车辆用途的行为。我国《保险法》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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