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建筑工程>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7-21 12:27:32 0人浏览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律师解答
工地现场施工安全生产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有:工地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施工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工地的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作好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一并规定5级以上大风不得高空作业。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