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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可以刻发票专用章吗

更新时间: 2022-07-21 12:27:45 0人浏览
行政单位可以刻发票专用章吗
律师解答
行政单位是不可以刻制发票专用章的,仅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刻制的印章,为从事经营活动中,进行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我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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