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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画册的形式、标题文字等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吗

更新时间: 2022-07-15 15:09:47 0人浏览
改变画册的形式、标题文字等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吗
律师解答
改变画册的形式、标题文字等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行为人擅自改变画册的形式、标题文字的行为,破坏了原作品的完整性,侵犯原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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