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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 2022-07-14 12:10:35 0人浏览
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费用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支付的除外。如果被告有提起反诉,且案件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需要交纳诉讼费的,则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诉讼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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