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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如何办理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 2022-07-05 10:07:06 0人浏览
公安机关如何办理刑事案件
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之后,应该及时出警,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应该立案追诉。立案之后,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也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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