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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止审理如何恢复审理

更新时间: 2022-06-17 15:55:12 0人浏览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如何恢复审理
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中止审理恢复审理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恢复诉讼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便可以恢复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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