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民法典对离婚后探视孩子的规定

民法典对离婚后探视孩子的规定

更新时间: 2022-05-25 17:16:08 0人浏览
民法典对离婚后探视孩子的规定
律师解答
民法典对离婚后探视孩子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在离婚后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