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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更新时间: 2022-04-27 18:25:55 0人浏览
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据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中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的证据材料包括:
1、在犯罪嫌疑人、受害人、证人的辨认中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2、司法机关刑讯逼供所获取的证据;
3、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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