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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195条是什么样的

更新时间: 2022-04-27 18:26:16 0人浏览
刑诉法第195条是什么样的
律师解答
刑诉法第195条的规定如下: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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