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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和坦白关系

更新时间: 2022-04-27 18:28:01 0人浏览
自首和坦白关系
律师解答
犯罪分子所作出的自首行为和坦白行为之间的关系是:自首是法定的量刑情节,而坦白仅是酌情量刑情节。减刑幅度不同。一旦成立自首,被告人就可以得到基准刑40%左右的减刑幅度。
自首与坦白存在相同之处:都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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