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不可以作为赔偿证据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不可以作为赔偿证据

更新时间: 2022-04-24 18:42:39 0人浏览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不可以作为赔偿证据
律师解答
无过错方可以将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作为赔偿证据,并要求过错方对自己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只要证据的来源是合法的,证据的内容是与离婚损害赔偿有关的,那么就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审理时进行举证,但是证明力由法庭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