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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探望权如何恢复

更新时间: 2022-04-22 09:10:49 0人浏览
中止探望权如何恢复
律师解答
中止探望之后,探望权恢复的方式是在被依法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事由消失后,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探望。请求恢复探望权的主体,一般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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