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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起诉离婚不同意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22-04-22 09:13:51 0人浏览
第四次起诉离婚不同意怎么办?
律师解答
应对第四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同意的办法是:原告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然后等六个月之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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