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减刑的期限有哪些特殊限制

减刑的期限有哪些特殊限制

更新时间: 2022-04-20 11:39:35 0人浏览
减刑的期限有哪些特殊限制
律师解答
减刑的期限的特殊限制有: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十三年;
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