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更新时间: 2022-04-15 09:22:45 0人浏览
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哪些单位和个人自首
律师解答
犯罪嫌疑人可以自首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未被发觉犯罪前向上述单位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