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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是否属于债权债务凭证

更新时间: 2022-04-14 19:05:03 0人浏览
股票是否属于债权债务凭证
律师解答
股票不属于债权债务凭证,而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债权债务一般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股票不符合上述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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