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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更新时间: 2022-04-14 19:05:21 0人浏览
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男女双方出现以下情形时,民政局依法不予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证件材料不齐全的;
2、男女双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一方不是出于结婚的自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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