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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更新时间: 2022-04-13 17:25:06 0人浏览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是承担连带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部分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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