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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更新时间: 2022-03-21 09:22:46 0人浏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律师解答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构成是: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上述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该罪的立案标准:持有、运输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伪造的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持有他人信用卡累计在五张以上的;骗领信用卡的;以及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或骗领的信用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条 妨害信用卡管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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