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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令下达就意味着判刑了吗

更新时间: 2022-03-16 17:39:18 0人浏览
逮捕令下达就意味着判刑了吗
律师解答
下达了逮捕令并不意味着判刑。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可能还处在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而判刑要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才判。一般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以内会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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