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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先动手的对方打伤了要负责任吗

更新时间: 2022-03-16 17:40:28 0人浏览
把先动手的对方打伤了要负责任吗
律师解答
把先动手的对方打伤了如果是正当防卫则不需要负责任,如果超过了范围的限度一般要负责任。无论哪方先动手,故意伤害他人侵犯其身体健康权的,构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是为了使本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将对方打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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