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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的分级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 2022-03-15 13:38:46 0人浏览
工程质量的分级管理制度
律师解答
关于工程质量的分级管理制度是:一般分为建设指挥部的领导,即指挥、副指挥;建设指挥部部的负责人,即工程、安质、计财、综合部各部室正副主任;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即工程、安质、计财部各专业工程师以及各施工、监理单位及设计院现场指挥部的各级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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