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刑事辩护>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更新时间: 2022-03-15 13:40:08 0人浏览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律师解答
对于《刑法》中所规定的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界定: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