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图文说法> 婚姻家庭>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

更新时间: 2022-03-14 09:57:55 0人浏览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呢
律师解答
有以下情形的民政局对离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1、离婚事项不是自愿的;
2、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
3、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 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